“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发动月”活动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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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26日 | ||
为进一步浓厚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昌乐县人民法院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县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院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县法院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抽调刑事审判、执行、纪检监察、调研宣传等30多名有关部门同志参与到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县法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内外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法院开展的扫黑除恶活动,不定期推送扫黑除恶内容的微博、信息等,如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转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山东省黑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利用法院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视频,在法院门口设立专用公告栏,定期更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法院内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发动月”活动开展以来,县法院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条、固定宣传展板2块、LED电子屏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和标语329条、法院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信息87条、印制宣传单页5000份。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县法院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下步工作中,昌乐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充分利用法院LED显示屏、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报纸、网站等途径,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以及相关典型性案例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舆论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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