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介绍
昌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政法专项编124人。现有112人,另有机关工勤8人,聘用制人员92人,共计212人,其中员额法官44人。全院设有10个内设机构及城郊、乔官、鄌郚、红河、营丘五处人民法庭。
近年来,昌乐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近年来,昌乐法院收、结案件均过万件,结案率、结收比等核心审判执行指标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昌乐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省法院确立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授予“全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多个部门和多名干警荣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5年2月,昌乐法院在潍坊中院“能力作风深化年”评比中获评“实干有为出成绩”法院,进入全市法院优秀等次;在2024年度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昌乐法院获得县直部门(单位)考核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