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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写忠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25日

  

  司法为民写忠诚

  —记昌乐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吴雪源

  吴雪源,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10月进入昌乐县法院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红河法庭副庭长等职,现任民二庭副庭长。近年来,该同志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学习,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所承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社会效果好,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实现了无上诉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无违纪被投诉案件。该同志多次被授予“三零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干警”、“严打整治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 “个人三等功”三次。

  爱岗敬业讲奉献

  该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承办了大量的疑难案件。近几年该同志每年审理的商事纠纷案件均在100件以上,并坚持以案释法,辨法析理,案件调撤率达到8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审理的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案因原告与被告之一的张某某有婚姻纠纷且在省高院有标的额巨大的诉讼案件,致使本案亦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及难度。原告曾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第二次判决后上诉中院,经中院审理发回重审后,该案转由吴雪源同志负责审理,他认真了解案情,详细询问各方当事人,细致周到的作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了各方当事人的相互谅解和让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心系大局护稳定

  该同志始终站在维护大局稳定发展的立场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刘某某、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张某某、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经营清泉花园工程项目期间,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未能及时交付,致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熟识的朋友,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他坚持“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的“三快”原则,主审该案件时,结合原、被告的实际情况,认为迅速调解结案,不仅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为此,合议庭联合双方当事人及其相熟悉的朋友一同出面,耐心地分析利弊,进行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调解了该批总标的为700余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秉公执法树形象

  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该同志牢固树立廉洁勤政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公正办案,坚决避免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一次,一位买卖合同案件的当事人为在案件中谋取利益,托他的一个亲戚找到他,带去了高档烟酒等礼品。该同志对此进行了婉言谢绝,坚决拒收当事人的礼品。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该同志拒吃请100余人次,拒礼拒贿折合人民币近万元。

  加强学习提素质

  该同志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以确保审判业务上做到精通熟练,不断更新法律意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结合审判实践,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和审判规律,积极开展裁判文书的改革和创新。通过自己多方面的努力,使个人的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全院起到了很好的骨干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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