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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36
来源: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

(2024)鲁0306执1512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中路81号御景国际19号商务楼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864109679K。

   负责人:张雪峰,行长。

   被执行人:任晏,女 ,1982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张店区齐韵邵苑7号楼。公民身份号码:370122197111265263。

   被执行人:孙正泖,男 ,1982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和西十五路路口,公民身份号码370306198208126011。

   案外人: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710193836。

   与案件关系:系该案的司法辅助机构。

   向案外人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叁仟柒佰肆拾元整(3740.00元)。

   发放原因:涉案财产司法辅助费用。

   公示期限3 日:自2025 年4月21日至4月24日。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0533-6196397

   举报电话:0533-6196397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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