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乐监管支局党委书记、局长董良泉一行到昌乐法院进行调研。昌乐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青主持座谈会,四级高级法官杨金光及审管办、城郊法庭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座谈会上,董良泉就昌乐法院《关于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时审慎要求曾涉案借款人出具结案证明的司法建议》进行沟通交流并作出复函。座谈会还就开展金融纠纷案件行业调解、先行调解,共同化解金融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